各班级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13—2014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、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内教学工字〔2014〕3号)文件精神,近期将开展公司2013—2014学年度自治区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、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,必须严格掌握标准,按照评审条件和比例确定人选,做好本学院评选工作;
二、评选推荐范围
公司2014年7月前在校全日制本科员工(不含2013级员工)。
三、各班级确定名单后,最后将“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优秀毕业生、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登记表纸质版三份交至二楼机房,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7日前, 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评选条件
1、优秀大学毕业生
①符合《关于开展2013—2014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、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中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的评选条件;
②荣获一次校级一等奖学金和一次校级二等奖学金以上奖项者,或连续三年荣获二等奖学金。
2、三好员工:
①符合《关于开展2013—2014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、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中“三好员工”的评选条件;
②在2012—2013学年度奖学金评比中,荣获一等奖学金。
3、优秀员工干部:
①符合《关于开展2013—2014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、“优秀大学毕业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中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的评选条件;
②在2012—2013学年度奖学金评比中,荣获“优秀员工干部”或“一等奖学金”的员工干部。
五、名额分配
2010级毕业班每班2名优秀毕业生名额,2012和2011级各班级1名三好员工名额。